当地民众表演舞龙。 王磊 摄当地年轻人欢呼“上九节”开幕。 王磊 摄当地民众身着盛装观看表演。 王磊 摄当地民众表演舞龙。 王磊 摄当地民众表演传统杂技“天鹅孵蛋”。 王磊 摄当地民众表演舞狮。 王磊 摄“上九节”表演现场。 王磊 摄当地民众着盛装迎接八方来客。 王磊 摄
1月30日,农历正月初九,四川省宝兴县硗碛藏族乡举办一年一度的民俗活动“上九节”。在夹金山下当地民众身着盛装与游客一起观看表演舞狮、舞龙等传统节目,祈福新年,迎接万物萌生。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 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 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